東莞市創精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日常管理制度
發布于:2018-01-02 12:00:27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,形成良好有序的工作氛圍,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;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在職員工。
第二條 認真執行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是每個員工的職責和義務,每個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本制度,違反本制度者將給予相應處罰。
第三條 對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方案,已經采納后取得明顯實際提升效果的,將根據實施成效,上報公司總經辦會予以專項獎勵。
第二章 作 息 時 間
第四條 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,正常公休1天,因公司工作任務的實際需要,不能按時休息者,可采取工作調休的辦法執行;凡超過規定休息時間者一律按曠工處置。
第五條 作息時間:
春、夏、秋季:
上午: 8:00-12:00 下午:13:30-18:30
冬 季:
上午: 8:00-12:00 下午:13:30-18:00
第三章 考 勤 規 定
第六條 每天正式上班前10分鐘為清潔衛生和工作準備時間。
第七條 簽到考勤:
1、實行指紋刷臉簽到的考勤方式,除總經理外所有在職員工必須參與考勤,每個員工應自覺遵守,超過考勤時間未到者視為遲到,遲到超過1小時者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出當日工資,遲到超過3小時者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出當月兩日工資;下班前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,早退者每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30元。
2、本條第3款規定中所述“遲到”時間指1小時內,超過1小時按第七條第1款執行。
3、每月度第一次遲到者在周一例會給予通報,第二次遲到者在周一例會給予通報批評,第三次遲到者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20元,每月遲到次數超過三次者,每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30元,考核人員有權拒絕聽取遲到者的任何解釋和理由。
4、加班人員須填寫加班申請,由部門領導簽字后報公司領導審批簽字,最后由考勤員予以登記考勤,否則視為沒有加班,發生相關事宜由其個人承擔責任。
5、除出差、外出、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或臨時請假的員工可免于簽到外出,違反者每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20元。
6、考勤員負責監督、記錄公司員工每日考勤情況,并根據當月考勤原始記錄填寫月度考勤報表,交總經理審查后,報財務部審批后備案,作為月度考評和薪資計發的重要依據;
7、考勤人員須認真考勤,公司全體員工負責監督,發現漏記、瞞記或虛假記錄以及未按時提交月度考勤報表的,每項次考勤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20元。
第八條 請假制度
1、公司員工有事確須請假的,請假人員一律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《請假條》,先由部門領導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簽署意見;請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領導批準;一天以上三日以內的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、交公司考勤員處登記考勤;三日以上報請總經理批準。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,每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50元。
2、請假員工須于前日下午下班前辦理請假手續,如有特殊情況可向部門領導臨時請假(事后要及時辦理補假手續),否則按曠工1天處理,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出當月應發工資(包括基礎工資、崗位工資和津貼)兩日工資。
3、如果員工曠工或未辦理任何手續不上班的,考勤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做出匯報,曠工者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出當月應發工資(包括基礎工資、崗位工資和津貼)兩日工資;對于經常曠工者,如經批評教育無效,將作辭退處理。
4、員工可請事假,原則上連續事假一次不可超過6天,一年不得超過3次。
第四章 工 作 紀 律
第九條 行為規范:
1、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、不遲到、不早退,不得無故缺勤。
2、員工在上班時必須遵章守紀、精神飽滿、積極工作、井然有序,并做好工作區域內的衛生清潔和整理工作。
3、嚴禁利用公司辦公電話撥打私人電話;接聽和撥打工作電話時,要使用文明禮貌用語,工作期間應該講普通話。
4、嚴禁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、吃零食、串崗、睡崗、飲酒和干擾其他員工的工作,以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。
5、不準隨意使用公司辦公用計算機,工作期間不得上網玩游戲、聊天;計算機內存圖紙資料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拷貝、改動或挪用,嚴禁打印、復印私人稿件。
6、公司所有辦公用品,由辦公室統一保管,若有需要,須到辦公室填寫《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》登記,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拿取辦公用品。
7、公司新聘員工的辦公用品,辦公室負責為其配齊,以保證新員工的正常工作。
8、外來人員進入辦公區域時,因公外來人員一律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接待;因私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辦公區域,由相關人員負責個別接待,不得影響他人工作。
9、在工作時間內進入高層領導辦公室的員工,需先向辦公室文秘人員說明緣由,得到許可后方可敲門進入。
10、下班時員工必須將其責任區內的門、窗、燈、電器、辦公等設施關閉后方可離開,各部門負責人必須進行監督檢查;最后離開公司者負責關閉電源總閘。
11、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機密和技術機密,一經發現將予以開除,并追究當事者法律責任和賠償經濟損失。
第十條 違紀處罰
1、上班時間脫崗、睡崗、串崗、吃零食、嬉笑、打鬧、聊天、看無關書籍、看報紙、打撲克、下棋者,給予通報批評,每累計達到三次者,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30元,并記入員工考核檔案。
2、在辦公區內亂扔煙頭,每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20元。
3、工作期間發生打架、斗毆,視情節輕重每人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100~200元。
4、每天下班時須檢查門窗、水電、設備是否關閉,發現一處責任人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10元。
5、上班時間內隨意進入辦公室撥打與工作無關的私人電話,違者一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10元。
6、工作期間利用計算機上網私人聊天、玩游戲、看電影者,發現一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10元。
7、非工作需要,夜間隨便進入辦公室逗留者,每人次須向公司公共基金捐款50元。
8、發生其他違反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或規定者,將根據違章情節輕重,將責成責任人執行相應的捐款制度。
第十一條 捐款管理
1、每次捐款現象的發生,捐款者必須在違規當日將捐款交于行政部,并辦理捐款登記,否則須按雙倍捐款。
2、對所有捐款,由辦公室統一管理,秘書處和財務部負責監督。
3、捐款經秘書處提議、經員工評議協商后,由秘書處報總經理,做具體使用。
第十二條 辭職、辭退制度
1、公司員工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交《離職申請表》,普通員工必須提前30天提出,管理職位員工必須提前60天提出;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的辭職人員不可擅離公司;經公司領導批準的離職人員,須按規定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。
2、凡被公司辭退人員,一經宣布須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,在辭退后三日內離開公司。
第五章 法定節假日與放假規定
第十三條 公休假、法定節假日(元旦、春節、勞動節、國慶節等),公司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;法定節假日期間員工如需加班,員工加班薪資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發。
第六章 病假處理方法
第十四條 員工患病、非因公負傷,需要停止工作治療、修養者可請病假,病假時間超過3天以上的,須提供醫院相關證明,病假期間發放生活補助,最長期限為兩個月,否則按無薪事假處理。
第十五條 員工請病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,須第一時間電話告知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,否則按曠工處理,并在返崗后第一時間內憑有關證明補辦請假手續。
第七章 附則
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和修改。
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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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檔:總經辦,候春乾